8月23日,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带队到楚雄州开展“生态为民”行动现场帮扶指导工作。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帮扶指导楚雄市鹿城镇科艺幼儿园、禄丰市土官镇花卉公司有关群众投诉举报件整改,现场了解禄丰市勤丰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治、牟定县凤屯镇飒马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、天宝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磷石膏污染治理、重金属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管理等情况,在牟定县召开美丽乡村暨无废乡村建设工作座谈会。
兰骏指出,“生态为民”行动是为了主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事,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落实“生态为民”行动专项方案,当地政府要采取有效举措,抓好举报件的调查、指挥、整改等工作,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群众认可。
兰骏强调,要运用好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成果,突出源头防治及风险管控。要督促对高风险污染源采取污染风险管控措施,严防污染扩散和加重,保障厂界内人群健康及周边敏感受体安全。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执法力度,严格落实法定义务,积极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问题解决,有效支撑地下水污染防治。
兰骏要求,要结合乡村实际,坚持“问需于农”“问计于农”“问效于农”,积极探索美丽乡村、无废乡村建设路径措施,引导群众参与,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,共建共享美丽家园。
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、固化处负责同志参加调研。